校科研处:
根据贵处科研项目审计委托书,我处将对南疆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教师肖青青负责的三个科研项目进行审计。本次审计主要依据《会计法》《喀什大学科研经费审计实施办法(试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科研处科研项目管理相关文件制度。
我处将对肖青青老师负责的厅局级课题“南疆高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研究”(南疆教育发展研究中心重点课题XJEDU070114B03)、教育部课题“新疆民汉语言和谐与多语互学助推民族团结研究”(17YJA740057)、学校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面向中文信息处理的汉语语义研究”(GCC15SK-005)三个科研项目进行专项审计,请贵处自接到此通知之日起10日向审计处提供资料清单所列示审计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收到相关资料后审计处将进行专项审计,特此通知!
喀什大学审计处
2020年5月21日
抄送:计划财务处